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政治督察金平县人民检察院反馈会议召开

10月28日,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政治督察组到金平县人民检察院反馈政治督察意见并召开反馈会。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余淑瑾、检务督察部主任、第三政治督察组组长张玲出席会议,金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班子成员及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州检察院检务督察部主任、第三政治督察组组长张玲反馈了督察组对金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政治督察的情况,从十个方面指出金平县人民检察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4个方面的意见建议。

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亮作表态,督察组对我院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将不折不扣抓好落实,确保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照单全收督察反馈问题。作为第一责任人,对督察整改负首责、负总责,对整改工作将亲自抓、抓到底,确保反馈问题见底见效、全面清零。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抓好整改工作。专题召开党组会,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同时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式落实制度,认真把问题逐项梳理归类、对号入座,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三是注重成果转化,推动工作全面提升。自觉把贯彻落实反馈意见作为推动工作、转变作风的重要动力,细化任务,与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主题教育成果,深化党纪学习教育、落实检察重点工作相结合,将整改成果转化运用到检察工作实践中,推动金平检察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余淑瑾强调:一是要提高站位抓整改 切实担负起督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将督察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做好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坚持目标导向,进一步淬炼忠诚品格和履职能力。
二是压实责任抓整改。充分发挥“钉钉子”的精神,避免抓整改思想认识有偏差,避免抓整改整治不精准,避免抓整改落实不务实,以更高标准更实的措施,持续跟踪问效,全面落实整改任务。
三是细化措施抓整改 。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明确时间表,画好路线图,主动认领任务书,既有当下改的举措,又注重长久立的机制,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扎实做好政治督察“后半篇文章”。
供稿人:钟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