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检消”协作机制 齐心共筑平安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持续深化“检消”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消防监督管理职能,有效化解消防安全风险隐患,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5月31日下午,金平县人民检察院与金平县消防救援大队召开联席会议,让“检察蓝”与“火焰蓝”如约相遇,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全体干警及县消防救援大队相关同志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上,双方共同学习了《云南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16部门《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着重对涉及的重点工作进行了研究。县消防救援大队政治教导员薛强林结合金平县火灾形势进行分析,详细介绍近期消防工作情况,并提出了下一步的协同治理措施。县检察院参会干警也结合检察职能积极发言,为县消防救援大队制定细化措施提供帮助。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栩言表示,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监督职能,深化落实“检消”协作机制,加强双方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检查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在公共安全领域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在刑事领域严厉打处涉火犯罪。
此前,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好省州县党委、政府领导批示,坚决防范遏制安全生产重大事故的发生,县检察院多次与各安全领域部门联合检查消防、矿山等领域安全,积极查找治理漏洞,有效推动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的协作配合。


下一步,金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两个至上”,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检视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加强协作配合,常态化与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推动“八号检察建议”走深走实,为金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三是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契机,积极撰写典型案例和宣讲素材,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供稿人:陈语清、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