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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在行动】金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
时间:2023-04-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普法强基在行动】金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


2023年4月15日是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金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

送法进集市

4月14日,金平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委宣传部、县妇联、勐拉镇人民政府、勐拉镇司法所、勐拉派出所等单位趁勐拉街天,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提问等方式进行普法。重点围绕《国家安全法》、《陆地国界法》向过往群众宣讲国家安全是什么、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公民可以为国家安全做什么等,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0余次。

送法进校园

4月14日,田梦华副检察长以树牢国家安全意识和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为勐拉小学800余名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课上,田梦华副检察长从引导学生们做一名爱国、爱党、爱学习、爱劳动、懂礼貌、守纪律的小公民出发;认真讲解了抽烟、饮酒、文身、早恋、毒品、早婚早育、校园欺凌等的危害,要求同学们远离毒品、烟酒,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行为;随机挑选五组100名小朋友分别扮演欺凌者和关爱者,邀请五名学生志愿者直接体验被欺凌和被关爱的不同感受,并分享自己的体会。

送法进村寨

4月6日,王琳副检察长、第一检察部干警陈语清到者米乡河边寨村委会苦聪新寨村民小组开展法治宣讲,向群众详细介绍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来源、生活中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讲解了涉及国家安全的罪名及相关法律法规。从犯罪引发的后果,警示群众以案为鉴,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积极主动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对违法犯罪行为说不!

4月13日至4月14日,田梦华副检察长分别到金平农场金垦三社区向阳居民小组和勐拉镇翁当村委会拉祜新寨宣讲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旁听群众100余人。

王琳副检察长、第一检察部干警陈语清到者米乡河边寨村委会苦聪新寨村民小组开展法治宣讲

田梦华副检察长分别到金平农场金垦三社区向阳居民小组和勐拉镇翁当村委会拉祜新寨宣讲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有国才有家,国家安全事关每一个人。金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群众维护国家安全的使命感、责任感,提高自觉维护国家安全、严守国家秘密的意识和觉悟,培育形成“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风尚。

检察官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 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供稿人:田梦华、陈语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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