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金平县人民检察院荣获金平县城乡文明建设先进集体
金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通过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等措施,履行城乡文明建设社会责任,2024年被中共金平县委、金平县人民政府评为金平县城乡文明建设先进集体。
下一步,金平县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三个善于”的要求,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积极参与城乡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在文明建设中贡献检察力量。
供稿人:钟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