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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 为困境中的他点亮希望
时间:2023-11-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司法救助 为困境中的他点亮希望

11月27日,金平县人民检察院为刑事被害人的亲属李某某一家送去司法救助金3万元,李某某的父亲紧握检察干警的双手哽咽的说到“感谢金平检察院为我家送来司法救助金,为我的孩子和我的家庭带来了希望。”

2023年1月5日,村民李某某的父亲驾驶三轮摩托车载其母亲下田劳作,因操作不当致使三轮车侧翻,其母亲杨某某倒地后被对向行驶的重型货车碾压当场死亡。经交警大队认定,李某某的父亲承担此次事故主要责任。我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此案时,了解到被害人的家庭可能存在困难便立即将案件线索移交到了控申部门。

收到案件线索后, 控申部门干警立即前往当事人家中进行走访。通过走访了解到,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为夫妻关系,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且一家6口中竟有3名是残疾人。李某某母亲去世后,本来有条不紊的家庭陷入瘫痪局面,整个家庭瞬间被黑暗笼罩,李某某的父亲瘸着脚,沮丧的说“老天爷这是不给我家留一点活路啊......”。一般家庭损失一名劳动力面临的可能只是短暂性困难,但李某某家内生动力不足,面临的将是永久性的困难。

控申部门干警了解到李某某家的困难后,主动宣传讲解了司法救助的相关政策,按照“应救助尽救助”“应救助即救助”的原则,积极帮助其申请救助。通过审查,我院认为李某某一家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经向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申请,决定给予司法救助金3万元。11月27日,将司法救助金送到了李某某家,有效缓解了这个困难家庭的燃眉之急,帮助渡过难关。同时,积极协调民政等部门开展多元救助,共同帮助李某某一家解决长期基本生活保障。

2023年,金平县人民检察院已办结司法救助案件7件,对7名涉案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6万元。在接下来的工作中,金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在办理案件时同步审查当事人家庭情况,对困难当事人“应救助尽救助”,同时积极探索多元化救助模式,为困境中的“他们”点亮希望之灯。供稿人:彭庭娅、潘建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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