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召开朱某、农某某、赵某某、杨某危险驾驶案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金平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朱某危险驾驶案、农某某危险驾驶案、赵某某危险驾驶案、杨某危险驾驶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2年9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30
二、听证会地点
金平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公开听证室
三、听证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9月18日17:00前向金平县人民检察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疫情期间,应疫情防范工作要求,请提前打电话预约。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四、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身份证,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五、联系方式
朱某危险驾驶案、农某某危险驾驶案、赵某某危险驾驶案、杨某危险驾驶案联系人:吴小文
联系电话:0873-5222007
特此公告。
金平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