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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巡河共参与 河畅水清同守护
时间:2023-06-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联合巡河共参与 河畅水清同守护

为进一步落实“河(湖)长+检察长”联动协作机制,凝聚守护河流生态环境的共识,近日,金平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河长办先后到三家河龙滩坝河段、金水河、马鹿塘水库等重要河湖开展联合巡河3次,发现问题线索2个。

6月14日,金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缪志英与县河长办副主任沈益、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主任委员王丽琼、“益心为公”志愿者石樱一行到金平县城区水源地马鹿塘水库开展联合巡河。

马鹿塘水库位于金平县金河镇马鹿塘村委会,水库于2011年建成,库容206.43立方米,坝址控制流域面积4.71平方公里,水库所在河流为金平河支流白马河上,水库功能主要是农业灌溉、城镇生活、农村生活、防洪。

巡河中,缪志英检察长一行认真听取了水库管理人员关于水库目前的水质、蓄水量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的介绍,查看了库区周围植被保护、水位、水质等情况。

缪志英检察长强调,马鹿塘水库作为全县的集中饮用水源地,要积极采取措施增强水库供水能力,保障好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6月13日,金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田梦华、县河长办副主任沈益、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主任委员王丽琼一行到三家河龙滩坝河段开展联合巡河,发现部分河段存在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的现象,并现场研究处理意见。

6月14日,金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田梦华、县河长办副主任沈益、金水河镇镇长胡永兵、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主任委员王丽琼一行到金水河开展联合巡河,发现存在侵占河道堆沙、河道淤堵的现象,并就上述问题的处理达成初步共识。

河道生态环境治理保护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接下来,金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充分发挥“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作用,形成维护涉水域公共利益的合力,共同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流生态环境。供稿人:田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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