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张应辉副检察长一行到金平县院调研指导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11月1日,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应辉、第八检察部主任吕琨一行到金平县人民检察院调研指导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并召开座谈会,金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缪志英、副检察长王琳、副检察长刘栩言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会。
会上,缪志英检察长汇报了金平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1—10月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州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吕琨主任传达了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全州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从抓好专项行动开展、消除数据空白项、做好典型案例培育等方面对金平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作出了指导。
州检察院张应辉副检察长认真听取了汇报,对金平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就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转变办案理念,提高工作质效。坚持高质效监督办案,做到“有数量的质量”和“有质量的数量”相统一。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找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着力点,助推基层社会治理。
二要主动担当实干,增强检察建议刚性。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益心为公”志愿者的力量,拓宽线索来源。办案中,积极请示汇报,做好释法说理。对诉前检察建议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具有示范引领意义的案件,敢于启动诉讼程序,充分发挥“诉”的司法价值引领。
三要敢于“啃硬骨头”案件,加强典型案例培育。要增强斗争精神,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将个案办理与公益保护、社会治理相结合,做好前端工作,善于把工作的特点亮点打造提炼出来,培育典型案例。
最后,缪志英检察长对州检察院张应辉副检察长、第八检察部吕琨主任一行莅临指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表示金平县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此次调研要求,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紧盯短板弱项,积极梳理案件线索,不断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力度,为绿美金平建设贡献金平检察力量。(供稿人:李航、田梦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