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余淑瑾一行到金平县院调研督导认罪认罚工作

7月31日,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余淑瑾、第一检察部负责人白洲红到金平县院调研督导认罪认罚工作并召开座谈会,金平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亮、分管副检察长及第一检察部干警参加座谈。

会上,金平县院检察长孙亮针对我院认罪认罚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等进行了汇报。第一检察部办案人员针对认罪认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逐案分析。

针对我院认罪认罚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州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白洲红为干警逐一进行了答疑解惑,分享了实用性、操作性较强的工作技巧,同时,针对做好认罪认罚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提振精气神,增强信心。克服畏难情绪,以更强的担当精神迎难而上。二是以案件质量为抓手,筑牢认罪认罚工作根基。三是平衡好适用率与上诉率之间的关系,做好精准识别、释法说理工作,增强认罪认罚工作的规范性。

州检察院副检察长余淑瑾围绕检察工作大局、高质效办案、能动履职等方面指出我院认罪认罚工作存在的不足,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练好功力,提升监督能力。牢牢把握“法律监督机关”的定位,加强对案件的管理,提升精准量刑能力,帮助当事人建立合理、稳定的心理预期;二是把实把严案件质量关,提升案件办理质效。用“三个善于”指导好高质效办案,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三是凝聚共识,实现监督共赢。在认罪认罚工作中注意方式方法,增强技巧性、灵活性,加强与法院、律师的沟通协调,减少分歧。
孙亮检察长表示,此次调研督导为金平县院下一步的认罪认罚工作明晰了思路、指明了方向,全院将带着任务、带着方法认真整改落实,务必攻坚克难、迎头赶上,高质效做好认罪认罚工作。
供稿人:吴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