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检实践 · “三个现场”办案】金平县人民检察院常态化推进公开听证促进矛盾纠纷化解
2024年,金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履职追求,积极落实公开听证制度,为各方当事人搭建公平公开、高效畅通的对话平台,用好“三个现场”工作法,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和首办环节。

一是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原则。准确把握听证案件适用标准,对于拟不起诉、民事支持起诉等案件,积极开展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凝聚共识,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今年以来,金平县人民检察院共召开检察听证13场次。


二是完善听证员库建设。金平县人民检察院通过组织推荐、自荐报名等方式,确定了10名检察听证员,涵盖法律、金融、环保、林业等专业知识背景。在组织听证前,依据案件类型、涉及专业领域,筛选“业务对口”的听证员参与听证活动,充分发挥听证员擅长领域、熟悉情况的优势,深度参与和体验检察工作,促进听证质效提升。
三是领导干部带头听证。班子成员充分发挥表率、带动作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带头开展公开听证,引领其他检察官积极履职,推动检察听证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今年以来,金平县人民检察院班子成员带头主持召开检察听证9件,占听证案件的69%。

四是积极开展上门听证。针对我院办理的2件支持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案件,承办检察官考虑到当事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主动上门听证,现场释法说理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赡养方案,最终促成当事人现场和解,成功帮助化解了赡养纠纷。通过开展上门听证,进一步增强了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透明度,提升司法办案的公信力,让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供稿人:冷久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