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长+检察长”携手共护绿美金平
为进一步发挥县林长办的统筹协调作用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金平县林长制办公室与金平县人民检察院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并开展联合调查、专家咨询、联合巡林等工作。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提升工作质效。抓实《金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检察院“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的整改,积极主动联系州人大代表、县林草局局长马荣相,向代表汇报金平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建立奠定基础。

建立协作机制 搭建协作平台。8月23日,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林草局联合召开“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会签仪式暨第一次联席会议,签署了《关于“林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搭建了“林长+检察长”协作平台。10月27日,金平县林长制办公室、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召开金平县林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联席会议,签署了《金平县林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制度》。

开展联合调查 查清公益损害事实。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林草局相关工作人员针对2件失火案中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开展联合调查,进一步核实公益林损毁情况、火灾现场地形特点等,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奠定扎实基础。

发挥专业优势 提供参考意见。金平县“林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建立以来,县人民检察院向县林草局咨询2次,县林草局提供植被修复方案2份。县林草局向县人民检察院咨询疑难、复杂案件1件,县人民检察院立案涉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件,修复820余亩公益林。

开展联合巡林 核实涉林案件整改。10月27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缪志英、县林草局、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负责同志实地检查金河镇森林督查案件疑似图斑和整改情况,对涉案占用林地情况前往现场进行勘察认定,共同探讨涉林案件的疑难点并交换意见,助推林长制和检察工作融合进程,并开展实地巡林活动。

进行联合普法 增强群众环保意识。县人民检察院联合营盘乡人民政府、营盘司法所、营盘乡林业站一同前往营盘乡水塘村委会坡头村民小组,实地查看一件因失火烧毁一般公益林的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现场,并以案释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下一步,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林长办将不断发挥“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制度优势,通过召开联席会议、信息共享、专业咨询和支持、联合调查、党建共建等方式,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林业生态保护新格局,同向同行共护绿美金平。(供稿人:田梦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