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司法救助 金平检察在行动
2018年以来,金平县人民检察院不断深化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在遵循“辅助救助、公正救助、及时救助、属地救助”的基础上,我院积极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重点关注和救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未成年人被害家庭。我院办理的7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中,有5件为未成年人救助案件,2件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救助案件,今年以来,共为这7个家庭送去了4万元司法救助金。
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中,我院控申部门从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公诉处知悉,在李某故意杀人一案中,由于李某将其前妻杀害,致其二人生育的两名未成年子女李某慧、李某航丧失监护人后被送到了金平儿童福利院抚养。我院控申部门通过调查核实,积极汇报,得到了院领导的支持。向李某慧、李某航发放司法救助金人民币5千元,并在发放司法救助金的同时,安排检察人员对李某慧、李某航进行持续的心理疏导和安慰,帮助他们积极调整心态,重燃生活希望。
在这起司法救助案件中,我们再次感受到了被害贫困家庭对司法救助金的渴望,同时,也更加清楚地认识到,对贫困被害家庭进行物质上的帮助是必要的,但给予他们精神上和心理上的帮助也十分关键,二者的有机结合能更有效的帮助被害人家庭早日走出阴霾,过上积极、乐观的幸福生活。

(图为救助申请人在工作人员的的指引下按签字并按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