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是为了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对原《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修订,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2020年7月2日,金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王琳应县司法局邀请,对县司法局分管社区矫正工作部门人员和全县所有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培训,并就社区矫正工作做经验交流。王琳从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司法行政机关及社区矫正机构依法履行的职责、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的职责、社区矫正工作经验交流五个方面进行了培训和经验交流。此次培训,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服务保障法治金平、平安金平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了社区矫正法的贯彻实施。(第一检察部 王琳供稿)

(会议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