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5年11月7日,金平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赢公信,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本次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担任听证员,行政机关代表、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当事人及辩护人参加。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GB2706-2014)》和《畜禽宰杀卫生检疫范围(NY467-201)》规定,工业松香不可用于畜禽屠宰拔毛操作,因工业松香含有重金属和有毒化合物,在高温作用下会进入动物扩张的毛孔内,如果食用会对人体肝脏、肾脏造成伤害或致癌。2024年11月以来,卤肉店老板陈某某在明知工业松香禁止用于畜禽脱毛,为降低生产成本,仍然从网上购买工业松香为猪头脱毛,再将猪头卤制进行售卖,2025年4月被公安机关查获。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事实、证据情况、法律适用及拟处理意见,侦查人员补充陈述了案件侦办情况,听证员围绕案件核心问题充分发表意见。
经过充分讨论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案件办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律适用准确,支持检察机关拟作出的处理意见,并建议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从源头遏制此类违法犯罪。当事人当场承认违法犯罪事实,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

公开听证既让案件处理过程阳光透明,也让群众直观感受到检察机关对食品安全犯罪的零容忍态度。我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三个现场”工作法要求,以听证会为契机,持续深化公开听证制度应用,加大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以检察“力度”守护民生“温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供稿人:钱丽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