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检察机关刑事执行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金平县人民检察院于近期集中开展了一系列刑事执行检察活动。
12月16日,副检察长王琳带领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干警到金平县看守所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重点围绕监管安全、执法规范、在押人员权益保障三大核心,采取实地查看、调阅监控、查阅卷宗等方式开展监督活动,并针对发现的管理细节问题,现场与看守所负责人进行了反馈交流。


12月18日,副检察长王琳带队到金河镇司法所、勐拉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提升教育矫正质效。

一是进行台账档案核查:重点检查了社区矫正对象的交付接收、日常报到、请销假等执法环节的台账记录是否齐全、规范、合法。随机抽查了部分矫正对象的工作档案,评估矫正方案的个性化与针对性。

二是开展信息化核查:现场查验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管理平台的运用情况,核查定位监管、越界报警、日常信息化核查等监管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脱管、漏管风险。

三是进行座谈交流:面对面与各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深入交流,了解当前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与薄弱环节,特别是针对边远村寨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强调要严格依法履职,杜绝弄虚作假,确保社区矫正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在此期间,我院携手勐拉司法所开展元旦前社区矫正警示教育活动,副检察长王琳通过法治宣讲结合政策引导等方式,强化矫正对象守法意识。

一是开展法治宣讲: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深入浅出地讲解了社区矫正的性质、意义及矫正对象必须遵守的法律规定和监督管理制度。通过剖析本地区发生的因违反监管规定被依法收监执行的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
二是进行思想疏导: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正确认识自身错误,摆正心态,鼓励他们树立生活信心,积极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主动修复社会关系。
三是给予政策引导:介绍了相关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等政策信息,引导他们学习技能,自食其力,顺利融入社会,降低再犯罪风险。
本次系列检察监督活动,是我院依法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责的具体体现,强化了对监管场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的日常监督,持续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服刑意识和法治观念。通过与执行机关的面对面沟通,进一步凝聚“监督与支持并重”的共识,继续秉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共同维护刑事执行的公平公正,为平安金平、法治金平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供稿人: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