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检实践 · “三个现场”办案】公开听证促公正,释法说理解纠纷
为落实最高检检察听证工作要求,深入践行“三个现场”工作法,6月10日,金平县人民检察院对李某某故意伤害案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多方参与听证,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听证+释法说理”模式促进矛盾实质性化解,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赢公信,切实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透明度,确保不起诉权依法公平公正行使。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首先介绍了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教育其侄儿子,被害人因李某某声音过大而不满,双方发生冲突,李某某打了被害人面部一拳,最终造成被害人鼻骨粉碎性骨折的损害后果,经鉴定,被害人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李某某的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听证员认真听取了各方陈述,在全面了解案情、充分研讨评议后,一致认为本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双方已达成和解,社会矛盾已妥善化解,检察机关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合法合理、客观公正,均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承办检察官当场释法说理,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以及被害人进行训诫教育,遇事要冷静处理,要敬畏法律、遵守法律,切勿因一时冲动触碰法律红线。通过召开听证会,让司法过程看得见、摸得着、可监督,既充分保障了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又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断提升检察办案质效,以检察履职筑牢社会和谐稳定根基。
供稿人:钱丽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