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画眉鸟“生意”做不得!
金平县拥有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覆盖率达63.94%,享有“中国天然氧吧”美誉,是西南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这里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丰富的生物多样性,是万物赖以生存的美好家园。

但本案中的王某某、项某某为了谋取经济利益,非法收购、运输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画眉鸟,最终获刑,后悔莫及!
一、案情简介
金平县金水河镇村民王某某、项某某平时都爱逗弄画眉鸟,并从中嗅到了“商机”,做起了画眉鸟“生意”。
2021年春节后,王某某到金水河镇期腊村、勐拉镇来凤村、金平县民族广场等地非法收购了20只画眉鸟,带回家中饲养一段时间后准备再出售赚取差价。2021年5月15日,王某某驾驶小轿车运输画眉鸟时被公安民警查获。


2021年4月,项某某非法收购了11只画眉鸟,带回家中饲养一段时间后准备再出售赚取差价。2021年5月18日,项某某驾驶摩托车拉着11只画眉鸟从家中出发,在带至勐拉镇出售途中被公安民警查获。
这两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经公安机关侦查、金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金平县法院开庭审理,近日已有判决结果。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项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二、检察官普法
2021年2月1日,国家林草局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的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将画眉鸟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意味着非法猎捕、杀害, 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画眉鸟的行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金平县生态环境优越,鸟类资源丰富,部分群众有喜好养鸟的习惯。画眉鸟鸣声悠扬婉转,悦耳动听,因此,有人不惜高价购入画眉鸟、有人非法猎捕、收购画眉鸟。这些行为已然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除此之外,非法杀害、运输、出售画眉鸟的行为也构成此罪。在此,检察官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切勿以身试法,擅自捕杀或者将濒危、珍贵的野生动物作为牟利工具。

检察官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提高全民保护意识。同时,作为公民个人,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深入践行生态文明理念,杜绝非法猎捕、杀害, 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笼养野生动物等行为。习近平总书记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上发表主旨讲话,指出“万物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激励云南各界在创建生态文明排头兵中奋勇争先。作为云南人,我们要积极响应习总书记的号召,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生态环境,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切实保护好生物多样性,共建多彩美丽云南。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 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供稿人:普金国)(注:图片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