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护蕾】金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秋季“开学第一课”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新学期伊始,为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爱国意识,提升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近日,金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先后走进金平县第二小学、勐拉中学、金平县八一中学,为学生、家长、教师送上一堂堂干货满满、形式鲜活的法治课。
金平县第二小学
检察官通过家长夜校活动,为部分学生家长讲授法治课,结合《家庭教育促进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阐明家长监护职责,区分不良行为与严重不良行为,并以聚众斗殴、盗窃抢劫两案例警示,提出正视问题、不再逃避;加强沟通、走进孩子的内心;管住“钱袋子”和“脚丫子”;配合学校和司法机关的干预措施;主动学习,做“依法带娃”的合格家长五项建议,呼吁依法带娃、筑牢家庭防线。

勐拉中学
2026年是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九十周年,为教育引导青少年们热爱祖国、严守纪律,走好青春长征路,金平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走进勐拉中学,从二万五千里长征路上发生的半条被子、四渡赤水、飞夺泸定桥等红色经典故事展开,再结合具体案例深入讲解校园欺凌、冲动斗殴、网络失范、小偷小摸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危害和可能面临的处罚。用生动的语言和丰富的内容引导同学们明白网络游戏、同学矛盾、网络言论、冲动打架、盲目跟风、校园攀比等都是我们青春路上的“草地”和“雪山”,我们每个人都在走自己的青春长征路。红军靠严守纪律闯过绝境,新时代少年要靠严守法律走好人生路。

授课中,检察官还结合具体案例深入讲解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新增内容,重点提醒了年龄不是“免罚金牌”,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者一年以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不受不执行行政拘留的限制,引导同学们从小遵纪守法,及时纠正不良行为,不以年龄为“免罚金牌”。

金平县八一中学
检察官紧扣青少年校园生活,从五大方面开展教育:一是筑牢安全底线,普及校园安全、交通安全、反诈防诈知识,引导学生拒绝校园欺凌,重视心理健康,学会科学疏导情绪;二是倡导勤学善思,端正学习态度,科学规划时间,善用交流协作提升学习成效;三是强化纪律意识,严守课堂课间、考勤、仪容仪表等校园规章制度;四是倡导文明卫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主动参与校园劳动与志愿活动,共建美好校园;五是厚植理想信念,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把个人成长融入国家发展,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金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以“检察蓝”护航青春路,让法治根基更牢、青春新程更稳,为法治阳光照亮每一个孩子的青春路贡献检察力量。
供稿人:刘栩言、田梦华、孙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