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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下乡零距离 普法亮剑治枪患
时间:2026-05-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庭审下乡零距离 普法亮剑治枪患

为切实提升群众法治意识,深化打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近日,金平县人民检察院依托巡回审判模式,到沙依坡乡阿都波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并以此为契机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辖区村干部、部分群众现场旁听庭审、参与普法学习。

本次庭审案件中,两名被告人因法律意识淡薄,心存侥幸心理,相互邀约,擅自持有火药枪前往山林打鸟,二人主观上仅出于消遣玩乐目的,未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但二人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的非制式枪支的行为,已违反枪支管理相关法律规定,符合非法持有枪支罪构成要件,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立足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清晰阐述案件定性、犯罪构成及量刑依据,精准指控犯罪,同时结合实际,深刻剖析非法持有枪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让在场旁听群众真切感受到法律的严肃性与权威性,彻底打破了部分群众“私藏土枪、火药枪只是小事,打猎娱乐不犯法”的错误认知。

庭审结束后,检察干警结合本案典型特点,开展普法宣讲,重点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关于枪支管控、非法持枪定罪量刑的相关规定,明确告知群众火药枪、土铳、改装射钉枪等非制式枪支,无论是否用于伤人、是否造成危害后果,只要符合法定枪支认定标准,私自持有即构成刑事犯罪。

宣讲过程中,检察干警现场解答群众关于枪支上缴、涉枪违法举报、日常安全防范等关切问题,呼吁群众及时主动上缴家中留存的火药枪、土铳、弹药、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自觉远离涉枪违法犯罪。同时积极劝导身边亲友遵纪守法,主动举报涉枪违法线索,共同筑牢乡村安全防线。

此次“巡回审判+现场普法”活动,以真实案例为鲜活教材,努力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法治宣传效果。

供稿人:张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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