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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检实践·“三个现场”办案】 以庭练兵强素能 以案示警筑防线
时间:2026-11-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为持续提升检察人员出庭履职能力,增强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现场警示教育实效,推动庭审现场成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生动“公开课”。近日,金平县人民检察院在被告人蒋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庭审中出庭支持公诉,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现场旁听,同步对公诉人出庭履职情况开展评议。

被告人蒋某,身处管党治党、基层治理、工程项目监管关键岗位,任职期间,其理想信念滑坡坍塌、纪法防线失守,与管理服务对象交往失范,利用职务便利,为工程老板违规承揽辖区工程项目提供帮助,并以借款为名变相收受对方贿赂,将公权力异化为谋私敛财的工具,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庭审中,公诉人规范履行出庭职责,严谨有序推进法庭调查,分层分类出示全案证据,清晰还原权钱交易的犯罪事实,围绕事实认定、案件定性、量刑情节等进行精准阐述,有力指控犯罪。

在法庭教育环节,公诉人立足检察职能,紧扣案件暴露出的基层权力运行、工程项目监管、廉政风险防控等短板弱项,现场开展以案释法,深刻阐述职务犯罪的严重危害性,劝诫旁听公职人员要从蒋某案中汲取教训,以案为鉴,始终严守纪法底线,规范行使公权力,净化社交圈、生活圈,坚决杜绝权力寻租、权钱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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